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温通建[2011]第141号
关于准确上报下属项目部的通知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冀东分公司:
为加强对分公司所辖项目部的管理,公司总部要求各分公司所辖项目部均需在公司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施工合同原件、项目部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资料证件。为此,公司限定你分公司在2011年8月25日之前将你分公司以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义签订的施工合同及以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义进行施工活动的下属项目部以及项目部负责人姓名、项目部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件等资料全部上报公司备案。同时,你分公司若有以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冀东分公司名义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的,该类合同亦必须上报公司审核确认并备案方为有效。
对于你分公司至2011年8月25日止未上报公司备案的下属项目部,公司一概不予承认,其项目部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你分公司自负。公司将对拒报瞒报的弄虚作假行为作出严肃处理,直至撤销其分公司资格。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项目部 上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