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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8年02月01日 15:49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温通建[2018]第017号


关于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检查的通知

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机关各部(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苍南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县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企业职业健康专项检查的通知》苍安监[2018]8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驻外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职业健康危害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驻外单位职业健康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建立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建立情况;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与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及防治情况;

4、项目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5、从业人员岗前、岗中、离岗后职业健康体检与防护用品配备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6、其他有关职业健康相关情况等。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各驻外单位自查阶段(2月1日至3月底)。各驻外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健康自查活动,查找日常职业健康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存在的各项职业卫生隐患,要及时落实措施整改,有效防范和遏制职业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公司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职业卫生专项检查组,由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分别带队,对各驻外单位开展职业健康专项大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各驻外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成立由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职业健康专项检查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各驻外单位要充分认识职业健康专项检查的重要性,采取各种形式对职业健康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防范意识,切实做好职业健康防范工作,责任到人,积极营造良好的职业健康防护氛围,消除职业危害因素,有效减少和控制职业病发生。

3、各驻外单位要在深化职业健康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对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法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要积极与业主单位交涉,立即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在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切实履行职业健康监护职责,认真抓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职业健康良好态势。

    各驻外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职业健康自查工作,并将本单位自查报告于3月底前以QQ或快件形式书面报告至公司安全监察部。另外为切实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各驻外单位务必在每月底前要将“职业健康监护月报表”、“职业病患者一览表”以QQ形式发到公司安监部邮箱。

联系人:陈庆亮    联系电话:0577-59867501

邮箱:386182423@qq.com  

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矾山镇繁荣路90

邮编:325807

以上通知,望各驻外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职业健康监护月报表

附件2:职业病患者一览表

二〇一八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   职业健康    专项检查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职安处、县安监局职安科、县井巷协会、公司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正副*。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821印发



附件1

职业健康监护月报表

项目部(盖章):                       填报时间:           

项目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项目部人数


工伤保险人数


参保地


最新体检时间


实际体检人数


体检异

常人数


是否安排复查


是否换岗


疑似职业病

患者名单

(附体检表)


备注


项目部负责人(签名):

附件2

职业病患者一览表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粉尘

接触史

岗位

岗前体检时间

职业病名称

诊断机构

诊断日期

(年月日)


















































































项目部(盖章):                       编制人:        项目负责人(签名):        编制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