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温通建[2018]第10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各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机关各部(室):
近段时间以来,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2018年6月5日下午16时30分,辽宁本溪思山岭铁矿发生炸药爆炸重大事故,造成11死9伤,井下25人被困。针对这起事故案件,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要求,以及*领导关于“6.5”爆炸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惨痛教训,切实加强民爆物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深刻汲取惨痛教训,夯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驻外单位要本着对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深刻汲取惨痛教训,层层夯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工作,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全面开展民爆物品安全隐患大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生产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二、迅速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民用爆炸物品领域安全排查专项整治
各驻外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民爆物品管理的重要性,立即成立民爆物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针对民爆物品的储存、发放、领取、使用、清退等安全重点环节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立即开展一次拉网式筛查,切实做到重点环节检查不留死角、重要岗位检查不漏一人,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实行专人负责并立即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减负荷监控运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按时限要求认真整改,坚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爆炸和责任事故。
三、强化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
各驻外单位要严格按照《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等规定,加强民爆物品的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定员定量、定置管理、危险点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规范爆炸物品运输、分发、使用过程管理。严禁雷管和炸药混运、混放、混发,确保雷管和炸药的安全距离符合规程需求。用人工搬动爆破器材时,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至爆破地点,不应乱丢乱放;不应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地方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超过规程要求。强化分发、使用爆破物品的管理,当天发放的民爆物品严格执行清退制度,做到日清日结、数据无误,确保民爆物品无流失。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确保民爆物品领取、运输、保存、看护、出库、使用等各个环节符合规定,环环受控,全力保障矿山安全稳定生产大局,严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各驻外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民用爆炸物品从严管控工作,切实加强爆炸物品常态化管理,确保爆炸物品活动安全,并将开展民用爆炸物品领域安全排查专项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和电子版,于7月上旬前报送公司安全监察部建档备案,公司将以抽查形式,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大检查,以点带面,以检查促安全,全面提高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联系人:吴小军 联系电话:0577-59867501
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矾山镇繁荣路90号
邮编:325807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民爆物品 安全管理 通知
抄送:浙江省工程爆破协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市安监局矿危处、县安监局矿危科、县井巷协会;公司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正副*。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