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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开展2018年驻外项目部民爆物品专项检查

2018年09月19日 14:48

我公司开展2018年驻外项目部民爆物品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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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要求,切实加强民爆物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我公司2018年第10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三个安全检查组,在2018年8月14日至9月15日期间,开展驻外各项目部民爆物品专项安全检查工作。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进一步保持公司安全生产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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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3日至9月6日,第一检查组由董事长带队,赴新疆分别检查了驻新疆千鑫矿业有限公司项目部、驻中国水电四局有限公司阿尔塔什工程项目部、驻哈密和鑫铜镍矿图拉尔根项目部、驻哈密天隆镍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驻哈密红石矿业有限公司目项部等5个驻外项目部。2018年8月30日至9月13日,第二检查组由总经理带队,分别检查了驻陕西华源矿业有限公司千家坪钒矿项目部、驻甘肃小厂坝铅锌矿项目部、驻甘肃徽县洛坝矿区第二项目部、驻甘肃玛曲格萨尔黄金公司大水金矿项目部、驻湖北大冶市铜山铜铁矿项目部、驻湖北鑫力井巷公司项目部等6个驻外项目部。2018年8月14日至8月28日,第三检查组由常务副总经理带队,分别检查了驻云南寻甸分公司、驻云南易门分公司、驻云南红河州分公司、驻云南元阳华西黄金有限公司项目部、驻云南景洪龙鑫矿业有限公司项目部、驻云南龙陵分公司、驻四川会东大梁分公司、驻四川毗河供水一期工程项目部等8个驻外项目部。

本次共检查了19个驻外工程项目,通过检查,第一检查组共查出安全隐患27条,其中现场整改10条,限期整改17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第二检查组共查出隐患32条,其中现场整改12条,限期整改20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6份;第三检查组共查出隐患32条,其中现场整改14条,限期整改18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

从实地检查来看,各驻外项目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台帐不够完善,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不够健全,职业健康和安全文明生产有待进一步加强;2、职工文化素质不高,安全、职业病防范意识淡薄, “三违” 现象时有发生;3、部分废弃巷道、采空区未及时封闭,各叉道口、作业面警示导向牌、警示标志较为欠缺,安全文化氛围不够浓厚。4、安全生产责任书未逐级签订,往往由项目负责人直接与员工签订;5、无轨运输尾气污染较为严重,路面平整不及时,部分运输巷道照明不足,一些安全生产问题未及时完成;6、部分矿山机械设备比较老式,井下主巷规格偏小;7、“三岗”体检不够完善,职工流动性大,离岗体检工作难度大;8、个别项目部只参投商业保险,未参保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工伤保险。

最后,公司要求,虽然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民爆管理形势有所好转,但一些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得不到有效根治,小隐患也容易发生大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以及民爆管理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各驻外单位要继续保持安全检查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安全检查工作的连续性,通过安全检查,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公司强调各驻外单位要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爆炸物品常态化管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及职业病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防治的危机感、责任感,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营造安全作业氛围,努力实现安全可控,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以及爆炸物品活动安全,进一步保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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